北工大學生殺女友一審判死緩
昨天(12日),『東方廣場地下車庫棄屍案』在市二中院一審宣判。因經濟等問題將女友掐死並棄屍於東方廣場地下車庫,22歲的北京工業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吳江,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女友家屬37萬多元。
法院查明,吳江是北京工業大學外國語學院的學生,其與同學吳某於2005年7月建立了戀愛關系。後二人因經濟等問題致感情產生隔閡。2006年4月8日20時許,吳江將其駕駛的富康牌轎車停放在朝陽區北京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停車場內後,與車內的吳某聊天。其間,二人再次發生爭吵,吳江遂猛掐女友頸部,致女友死亡。
作案後,吳江將車及屍體棄於東方廣場地下車庫。其父了解情況後,與吳江的同學一起報案。4月13日,吳江被警方抓獲。吳江曾在法庭上交代說,是女友總是逼迫他向父親要房子導致衝突的,兩人交往時,女友總是讓他花錢。根據同學的證言,吳江不讓女友和其他男孩子來往,甚至發短信都受到阻撓,因此吳江的殺人動機並不是因為房子。
吳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悔意,並在庭審結束後,突然面向女友的父親跪地磕頭,請求他們的原諒。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其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悔罪;其父在案發後主動報案,並代替吳江賠償死者家屬部分經濟損失,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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