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因討要工資被拒而持刀殺人的大學生賈斌龍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賈斌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審判長問其是否上訴時,賈斌龍以沉默回答。
今年5月14日下午3時許,被告人賈斌龍到蘭州市安寧區健康路某網吧裏,向女老闆於某索要其在此做網管期間的工資時,遭到於某拒絕後,其用匕首在於某的胸部、頸部連捅數刀,致於某當場死亡。
律師:被告曾向勞動監察機關求助
作爲一名法學系經濟法專業的學生,賈斌龍不是不懂法。當賈斌龍在殺害了自己打工的網吧女老闆後,他撥通了110報警電話,稱自己把人殺死了,要自首。
在警方提取的賈斌龍身上物品中,有一張稿紙,上面寫着甘肅省勞動廳的兩個電話號碼。那麼,他身上爲什麼裝有記載着勞動監察機關電話的稿紙?據賈斌龍的刑事辯護律師告訴記者,賈斌龍在案發前曾試圖通過正當、合法的途徑解決自己被拖欠的278元工資。但是,當他撥打這兩部電話想諮詢時,均處於無人接聽狀態。這令賈斌龍感到很失望,再加上有人告訴他即使打通了電話,只爲200多元錢的事也沒有人管。賈斌龍思想上就此發生了變化,從單純的索要工資轉變爲殺人報復。
5月14日下午3時許,在光天化日之下,賈斌龍持準備好的匕首,來到曾經打工的網吧後,找到女老闆討要工資,在再次遭到拒絕後,他開始了瘋狂捅殺,並在捅了第一刀後並沒有停止行兇,而是繼續在女老闆的胸部、頸部連捅數刀,直至女老闆當場死亡。
民事賠償被害人家屬已撤訴
此案在訴訟階段,被害人家屬曾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賈斌龍索賠經濟損失共計46萬餘元。但在法庭審理結束休庭後,被害人家屬又就民事賠償向法院提出書面撤訴申請。
法院審查後認爲其申請符合法律規定,遂准予其就民事部分撤訴。法院一審認爲:被告人賈斌龍持刀殺人,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論罪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鑑於其在案發後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那麼,今年只有22歲的賈斌龍爲什麼要走上這條不歸路呢?記者瞭解到,賈斌龍家庭十分貧困,父母借債供他上大學。賈斌龍在學習上很刻苦,性格內向,寡言少語。認識賈斌龍的人認爲,引發此案的原因除了其多次討要工資遭拒外,還因爲其每次找女老闆要工資時,都遭到女老闆的罵,這使得自尊心極強的他感到受到了侮辱。而另一個原因則是女老闆將原本談好的工資中部分予以扣除,而餘下的工資,女老闆還一直拖着不給。無助的賈斌龍,便採取了極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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