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日)下午,記者從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0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正式出臺,凡報考公安、軍事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三類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本省中職學校的原外省籍應屆畢業生和外省中職學校的原本省籍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其戶口在浙江省的可以報考。
考公安須到戶口地報名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報名手續。有條件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可以接受非本地戶口的本省戶籍考生報名。報考公安、軍事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確定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為2007年1月7日至1月9日。應屆生由所在中學辦理集體報名手續,並由中學統一組織考生報名信息的計算機錄入工作。往屆生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由報名點統一組織考生報名信息的錄入。
報名時,考生需交驗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考生應如實錄入報名信息,並對自己所錄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報名科類分文科、理科、藝術、體育四類,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文科或理科。
報考藝術類(藝術兼文、理科)的考生,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同時發給《2007年高校藝術專業考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報考證》)。考生均須憑《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報名參加藝術類招生的各類專業考試。其中,報考美術類專業(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考生需參加全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在取得省統考專業合格證書後,方可參加由高校單獨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報考音樂類專業(包括省考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全省專業統考的考生,在高考報名的同時填報相應信息、辦理相關手續。
報考體育類(體兼文、理科)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填報體育專業考試相應信息、辦理相關手續;參加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二級運動員測試的相關手續亦在報名時同時辦理。
所有考生在報名時,均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拍攝電子照片。
體育考生報名條件不變
(一)思想品德考核、體檢、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報名條件暫按去年的辦法進行;英語聽力與面試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普通高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問題的通知》(浙教試院〔2006〕71號)規定執行。
(二)優惠加分項目及加分值以《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准,於2007年6月初高考領卷時上報加分名單及材料。
(三)考生的報名信息庫和照片,由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於2007年1月12日前通過FTP直接傳至省教育考試院。
(四)考生檔案組建由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按去年的辦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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