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集美中學新近出臺的《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規定,教師在課堂裏接聽、撥打手機屬於較大教學事故,嚴重者將不予聘任。
集美中學校長劉衛平說,教學事故是指因教師、教學輔助人員直接或間接責任導致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教學進程和教學質量等消極後果或損失的事件。
“教師的手機在課堂上響起,已經打斷了自己講課和學生聽課的思路,因此也是教學事故。”劉衛平說。
記者在集美中學出臺的《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中看到,教師上課無故遲到、經常拖課、備課不認真;對學生諷刺、挖苦或有侮辱性語言等行爲都屬於教學事故。不同等級的事故有不同處理方法,輕則扣除教師的評估分,重則學校不予聘用。
劉衛平說,教學事故一般通過值班領導普查與部門常規檢查、臨時抽查相結合,學生也可以舉報。學校這樣做是爲了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爲學生上課營造一個良好的教學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