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日前發出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同時確定,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考研時可加10分。
江蘇省政府發出這份通知旨在促進大學生就業,《通知》中的基層工作經歷指在蘇北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
通知明確,江蘇省教育廳將選派高校畢業生到蘇北農村中小學任教;省、市、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每年有計劃地選聘一定數量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城市社區和農村就業。對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面向基層就業的志願者,及選派到蘇北地區縣城以下農村中小學任教的高校優秀畢業生,江蘇將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發放生活補貼等開支;對自願到蘇北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其在校學習期間所借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級財政代爲償還80%,其餘20%由接收地縣級財政代爲償還。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考研時可加10分。
江蘇還規定,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時,要優先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從2007年起,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職位,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從2007年起,鄉鎮(街道)機關招錄公務員時,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職位,專門面向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經省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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