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中,各類違規人員及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將不被錄取。有關人士24日透露,錄取工作將在2007年3月份結束。
據了解,2006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和高等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錄取,仍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
國務院學位辦要求,各招生單位不得錄取在2006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中的各類違規人員,也不得錄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將委托有關權威部門進行認證,經查證不屬實的,將取消學習資格。
在招生數量上,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除『限招』專業外,允許生源較好的學科、專業按招生限額上浮5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專業上浮10人。其他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限額嚴格按規定執行。
據了解,今年在職研究生復試將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基本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各招生單位將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復試)、工作業績以及有關報考材料,全面考查,擇優錄齲在職碩士的錄取也可以進行調劑,但報考高等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不得進行校際間調劑錄取;校內調劑僅限於相同一級學科下的不同二級學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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