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定於1月20日至21日,教育部發布了三大提醒。
一、復試達不到要求,同樣不會被錄取。教育部說,研究生招生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基本環節,初試側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一般能力和學科基本素養;復試則是對考生的專業素質、發展潛力、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的多元化考察。即使初試成績達到要求,假如復試達不到要求,也同樣不會被錄取。
二、不要相信兜售的『考研試題』。在研究生招生考試前,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利用網絡、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謂『考研試題』,非法牟利。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上當受騙,既蒙受了經濟損失,又影響了正常的備考。因此,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莫存僥幸心理,謹防上當受騙。
三、違規必究、作弊必罰。凡組織、參與作弊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如是在職人員,教育考試機構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於團伙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於考生在國家教育招生統一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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