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設立中職學校“政府助學金”
福建省設立中職學校“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貧困學生,其資金來源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及中職學校共同負擔。其中,按財政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承擔80%,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部分資金承擔20%。民辦中職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助學金由舉辦者承擔80%,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部分資金承擔20%。
廣東:省財政15億元推進職教現代化
廣東省決定,從2006年起,省級財政連續5年每年安排3億元,用於扶持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發展、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實訓中心建設和公共實訓中心建設。省財政還將安排專項資金加強“雙師型”教師引進和培養工作;安排助學貸款專項貼息資金,支持困難學生接受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經費投入方式,從2008年起,公辦職業院校經費要按照學校類別和現有財政預算關係,鼓勵實行生均綜合定額爲主的預算管理體制。
河南:中職招生七成面向農村娃
河南省出臺《關於推進中等職業教育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意見》。《意見》提出,從今年起,該省中等職業教育每年招收農村初、高中畢業生的比例要達到70%,規模要達40萬人以上;同時,完成初中後一年職業培訓要達到55萬人以上。此外,河南省還組織實施了“兩大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全省各類職業院校每年完成200萬人次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任務;“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每年培訓300萬人次農村實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山東:職業學校全面推行學分制
山東省出臺意見,在全省職業學校全面推行學分制。山東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統籌區域內各類職業教育資源,制訂各類職業學校之間的學分互認制度,指導校際間簽訂學分互認協議,進行相近課程的學分互認,並將學分互認作爲職業教育集團建設的重要內容,逐步推進區域間的學分互認,形成全省職業學校學分互認體系。同時,實行學分制後,山東省各職業學校可以按學分向學生收取學費。
上海:建立中職教育督導評估制度
上海市決定,從2006年起對區縣兩級政府的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建立督導評估制度,評估的主要內容涵蓋管理與發展、經費與條件、保障與效益等3個方面,評估項目分別涉及領導決策、依法管理、監督檢查、教育改革與創新、各項教育協調發展等;經費投入、經費管理、基礎設施、教育設備等;隊伍結構、保障機制、辦學模式、辦學質量等。上海市政府督導室將及時公佈督導結果,以接受百姓監督。
新疆:將技校納入教育部門管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決定將全疆58所技工學校納入到教育部門,對招生、註冊、教材編寫、教學計劃、專業設置、教師聘任以及學生就業等進行統籌管理。今後,這58所技工學校將由教育部門統一招生、統一考試管理,技校學生畢業時拿到的不再是勞動部門頒發的畢業證書,而是由教育部門統一印製的畢業證書。技工學校學生畢業時與職業院校的畢業生一樣,都要取得畢業證和職業技能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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