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學生還是學校,如果在2007年的保送生資格的遴選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被嚴肅處理。
今天,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提供虛假身份證明和獲獎材料的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並查實,將被取消保送資格和參加高考資格,已經進入高校學習的將被取消學籍。而弄虛作假的中學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介紹,對保送生資格的審查和推薦過程的監督是今年工作強化的重點。
爲保證保送生生源質量,教育部要求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必須對擬錄取的保送生進行文化測試及相關的考覈。所有測試和考覈工作都應在中學寒假開始後進行,避免影響中學正常教學工作。
高校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範圍內錄取保送生。具有推薦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名單及相關信息要在生源所在中學公示,並由省級招辦對本地區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予以公示並確認後,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集中公示。高校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資格名單範圍內錄取保送生,擬錄取的保送生名單要經學校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公示兩週以上,對公示無異議的,省級招辦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教育部要求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進一步完善和公示本校制訂的推薦辦法。中學將根據公佈的推薦辦法,嚴格選拔本校綜合排名前20%的學生,經中學和省級招辦“兩級”審覈公示後,報教育部集中公示。
符合保送條件的省級優秀學生、相關競賽獲獎學生、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優秀學生及公安英烈子女,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符合保送條件的退役運動員,向有關高等學校提出申請,由高等學校按生源所在省的省級招辦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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