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稱爲安慰父母,多數同學表示理解,專家質疑“情感消費”
“租個女同學回家過年”!昨天上午,雲南大學內這張小廣告引來衆人圍觀。上面說:法學院一名研究生一年級學生,因爲父親重病,自己又是獨子,爲了安慰父母,想租一個女同學一起回家過年,並保證“不發生身體接觸”。
雲大多數學生對此表示理解,心理專家稱這屬於解決內心的孤獨感的情感消費。社會學人士則認爲,“租女友”本身仍是男權社會的音符,將人和情感商品化的意識值得警惕。
高校公告欄現“租女友”廣告
昨日中午,雲南大學第一學生食堂門前的2塊公告欄上,赫然出現3份同樣內容的小廣告。“沒有一種情感比親情更重要,沒有一種感覺比得上回家”,當事人自稱23歲,是雲南大學法學院研究生一年級男生,想租一個女同學回家,安慰重病在牀的父親。他留下了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QQ號。
自我介紹裏,他自稱是陝西省寶雞市人,“體健貌端,性格開朗,感情空白中”。作爲家中獨子,父母十分關心他的感情生活。沒有女朋友的只好“出此下策”。他希望找一個年齡和學歷都與自己相仿的女孩,最好是本校學生,要誠實善良。
在廣告最後,以“我們怎麼合作”爲題,列出5個方面的“注意事項”。稱只要陪他回家,他將負責往返的火車軟座票,租期25天,酬金750元,價格也可以面議。雙方都要出示有效證件,並複印留底。爲了防止意外,要讓別的同學知道他們之間的合作關係。他特別強調,女方期間吃住都在他家,保證不發生身體接觸,應徵的女子要“陪他的父母聊天,儘可能的讓他們開心。”
怕影響生活不願現身
圍觀廣告的多是雲大師生,大家注意到,其要求應徵的女生和他“短信或者QQ聯繫”。同時,沒有說明合作期滿之後的“後事”,這引起一些人的質疑,“他有徵女朋友的嫌疑”。
記者撥通對方留下的手機號碼,多次都無人接聽。下午1點多,記者公開身份後給他發了一個短信,對方回覆“正在超市給父母買禮物,一會聯繫你”。進一步約他見面時,他以“不想我的學習和生活受到影響”爲由婉拒。儘管記者此後多次與其聯繫,他都拒絕露面。
下午4點33分,他回短信說,已經有4名女孩和他約見。他準備晚上約談2名,次日再見另外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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