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奪走了我媽媽的生命,為什麼一直不向我們全家道歉?你們說了要來參加我媽媽的葬禮,為什麼卻躲著不來?作為一位人民教師,你的公德和良心何在!』面對母親死難車禍的肇事司機,戚某滿臉淚水,用手直指對方,激動難抑。近日,五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名女教師被控構成交通肇事罪。而受害者家人則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38萬元人民幣。
女教師學校區撞死路人
鄒泳系昆明某職業中學教師,2006年6月20日22時20分,她駕駛雲A/H4443號天津夏利轎車外出。當駛至北門街車行道由北向南行與圓西路交叉口時,她越過道路中心線,駛進了對向機動車道。此時,一名中年婦女剛好經過這裡,鄒泳來不及剎車,當場將對方撞飛。
被撞飛的婦女叫王路群,說起母親出事的經過,女兒戚某的眼淚立即就湧了出來。『那個地方是學校區域,附近就是雲南大學和昆三十中,路上還有有明顯的限速標識,速度不能超過44公裡/小時。但是,我媽媽卻被撞得完全變形了,血肉模糊……』
雖經醫院努力搶救,但由於王路群被撞成特重型閉合性蘆腦損傷,傷情過重,很快就停止了呼吸。交警支隊二大隊對此事故作出認定,認為肇事者和死者均有責任,但肇事者鄒泳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死者家屬索賠38萬
慘劇發生後,死者家屬多次到肇事者單位理論,但始終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而且雙方的矛盾越來越激烈。在此情況下,與肇事者被檢察機關提出公訴同時,死者的丈夫和女兒也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形式,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擔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在內的等多項損失,總共38萬餘元。
2月9日上午,五華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五華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宣讀了指控被告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起訴書,認為被告人鄒泳在學校區域超速行駛造成一人死亡的惡劣後果。但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事發後主動撥打了120和110。
這個『主動撥打120和110』的細節,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屬於『自首情節』,並由此提出可以對被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此,死者的女兒戚某則表示抗議。她在庭上激動地指出:根據110指揮中心和120急救中心的電話記錄顯示,在被告人鄒泳撥打這兩個電話之前,已經有人撥打過了,說明鄒泳並沒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家屬哭罵肇事者道德敗壞
半日的審理中,坐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上的戚某一直沒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不時站起身,用手指著被告席上的『凶手』,聲淚俱下地控訴著。『被告我問你,那次你媽媽當著那麼多人的面,說要帶你來參加我媽媽的葬禮,為什麼躲著不來?身為一名人民教師,你的公德和良心何在?』
『請注意文明用語。』『請坐著陳述,而且不要用手指著被告。』法庭上的氣氛一度非緊張,法官不得不多此提醒。
在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時,原告席上的戚某突然離開自己的位置,哭罵著罵被告席上的被告人鄒泳及其旁聽席上的母親『道德敗壞』。在法警勸阻下,進一步的肢體上的衝突纔得以避免。
『她媽媽出殯時我是答應了要去的,但出於安全和盡量不發生衝突的考慮,警方不讓我們去。』被告人的母親說,女兒開車出了這樣的事情完全是一個意外,這種結果沒有任何人願意看到。
經過審理,五華區人民法院宣布將擇日作出本案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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