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海市教委發布了『關於做好本市中小學校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工作的意見』,允許學校在不違背政策前提下,自行決定作息時間。
這是上海市教委首次發文對學校制訂作息時間『放權』。
2月12日,上海市教委重申了學校教學安排的『減負』精神,同時對部分中小學擅自將學生到校時間提前的做法提出批評。上海市自1999學年起便作出規定,小學和初中(寄宿制學校除外)一律不安排早自修,上午7時45分以後安排集體教育活動。但實際上,目前仍有部分中小學擅自將學生到校時間提前。『這一做法違反了素質教育倡導的「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在社會上產生了負面影響。』市教委有關人士昨天表示。
為了實現『減負』目的,新的中小學校作息時間安排,在嚴格執行早上7時45分以後安排集體教育活動的規定,及不得安排早自修的前提下,還允許各中小學校自行制訂作息時間表,並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新作息時間安排也考慮到部分提前到校學生的需求,明確了學校應確定早上開校門的合理時間,並通過開放場地設施、安排教師或高年級學生值日等措施,安排好提前到校生開展健身活動。
『學校只要能保證每天必須完成的課時總量,包括上下學在內的作息時間可由學校自己決定。』據市教委有關人士介紹,延遲上課時間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學生每天9-10小時的睡眠時間。據悉,目前市教委已在和部分區縣商量,鼓勵各區縣學校進行延遲上課的試點工作。
與此同時,區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加強對學校作息時間實施情況的督查。市教育督導部門將在區縣督查的基礎上,把中小學校科學安排作息時間納入有關專項督導范圍和項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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