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中招錄取時,市級三好學生、華僑子女、烈士子女等6類考生可享受照顧加分待遇。
屬於上述加分范圍的考生,每人只能享受一種加分待遇。
現役軍人子女、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如已享受加分待遇,則不再享受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的照顧;如同時出現多名享受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考生的現象,則在這些學生中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今年中招錄取加分照顧對象的范圍新增一類,即獲得『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稱號的犧牲人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獲市級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和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在文藝、體育、科技等方面獲獎的考生,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給予鼓勵。
歸僑(華僑)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給予照顧。
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殘疾軍人和殘疾公安乾警、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公安乾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公安乾警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現役軍人的子女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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