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廣東省高考報名即將開始。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和省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聯合下發通知,對2007年廣東省『三僑生』報考普通高校的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通知指出,『三僑生』是指:考生本人是歸僑青年或歸僑子女或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港澳同胞子女不屬『三僑生』范圍。辦理『三僑生』證明的時間為從2007年高考報名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再辦理。『三僑生』證明書由省僑辦統一印制、編號。非省僑辦統一印制、編號的『三僑生』證明書或復印件一律無效。『三僑生』名單由省招生辦公室通報各市招生辦公室組織公示。應屆生『三僑生』名單由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往屆生『三僑生』由縣(區)招生辦公室公示。公示時間:5月底,公示期7天。凡未經『公示』的『三僑生』,省招生部門一律不予承認。錄取時,在高考總分基礎上加15分投檔,由各高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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