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官方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出臺意見,要求內蒙古、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和改進對省級實現“兩基”的全面督導檢查工作。
教育部強調,“兩基”的各項數據和情況要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各地不準以迎檢名義向學生、教師、學校收取任何費用,檢查過程中不組織師生搞迎檢活動,不打亂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發現重大弄虛作假行爲,一經查實,實行“一票否決”。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依據《義務教育法》,對省級實現“兩基”的全面督導檢查,要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兩基”標準,既要檢查全省範圍內“兩基”工作的進展和總體水平,也要檢查所轄區域內不同地區和不同羣體的教育差距,特別是困難地區和弱勢羣體的教育狀況;既要總結全省“兩基”工作的成績,也要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特別要重視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和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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