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正在上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向我要10元錢,並告訴我她打算用這10元錢向班上的同學“放貸”收利息。這麼小的孩子竟然就有了這種念頭,這讓我非常擔心。
3月8日,據李女士介紹,她的女兒寧寧(化名)今年10歲,正在上小學三年級。“寧寧在吃早飯時向我要10元錢,我問她要做什麼,寧寧告訴我她想向同學放貸。她說在電視劇上看到裏面有人放貸收利息,非常羨慕。她聯想到班上同學有時候想買零食等東西卻忘記帶錢,所以想從我這裏要10元錢借給那些需要用錢的同學們,然後每天收那些同學一些‘利息’來賺錢。”
聽了寧寧的話,李女士感覺非常不可思議,“才10歲的孩子,怎麼就開始樣樣向錢看了呢?”同時李女士認爲,寧寧借錢給同學收利息的做法很有可能會招致同學之間產生矛盾。“那10元錢我沒有給寧寧,爲這她還很不高興,認爲我斷了她的‘財路’。可是我現在也不知道應該怎樣去說服她了。”
對此,省教科所心理教研員劉鳳華認爲,寧寧這種“放貸”行爲會助長孩子們之間關係的不和諧,給他們的關係蒙上金錢的成分。同時,這也會讓孩子對錢的認識造成誤區,產生金錢至上的想法。家長應該規勸孩子,賺錢的想法沒有錯,但是作爲孩子,現在的主要任務是好好學習。“可能一部分人認爲,這可以使孩子早日參與社會,得到鍛鍊,但這種參與只能是放在遊戲當中,而不能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寧寧的行爲是不該提倡的。”劉鳳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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