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重新修訂,《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前日公佈,有較大(3×3釐米)疤痕、色素痣等面部缺陷的人員將被排除在教師行列之外。
爲人師表,注重外表形象當然重要,但有些“形象”是根本注重不了的,比如,面部有較大疤痕、色素痣等,因爲這些“形象”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一旦存在就不可避免地影響了形象。
有此面部缺陷的老師,因爲自身形象不好本身就要承受比正常人多的壓力,社會更應該多加關心他們。然而,在廣州面部缺陷簡直成了老師的罪過,按照當地的一紙規定,他們因此將告別講臺,走下教師的崗位。這對他們來說,無疑如晴天霹靂,深深刺痛他們的心。
出臺這樣的規定,想必是因爲老師面部有缺陷,在學生眼裏形象不好,從而影響學生的學習成績,也影響了教師、學校,甚至是教育部門的形象。總之就是怕他們教不好學生,影響了學校的聲譽,學校擔當不起。按照這樣的要求,今後面部有缺陷的學生在報考學校時就不得不考慮不在報考師範類院校,否則讀了出來想當老師也當不了,既浪費了錢財和精力,也浪費了青春。但教育是全方位的,即便是師範類院校也沒有說面部有缺陷的學生不得報考。既然學校都沒有要求,當地爲什麼執意要做硬性規定?在決策之前當地有沒有考慮過該規定的合情合理、有違教育精神以及他們的感受與否?
人不是因爲美麗纔可愛,而是因爲可愛才美麗。這句不知被多少人傳送,甚至是老師對學生的教誨。面部有缺陷的老師“不可愛”,這無可厚非,但僅僅因爲“不可愛”就不讓其當老師,而不考慮其他諸如教學水平、師德師風等方面的實質要件,其本身就是荒唐的,又怎能服人心。英國著名物理學家霍金是一位坐在輪椅上,甚至不能說話的殘疾人。去年,其來華訪問,在香港科技大學體育館主持一個題爲“宇宙的起源”的演講時,體育館內1千8百多個座位經已坐滿。霍金的外在形象的確不好,但同樣受到大學生們的熱烈歡迎。不僅如此,其還是深受世界人民歡迎的名人。這不是對教育者的啓示嗎?幹嘛拿別人的“傷疤”說事,這不是往人家傷疤上撒鹽嗎?
然而,當地說是參照國家公務員新修訂的體檢標準,組織部分醫學專家對舊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格檢查標準》進行重新修改執行的,似乎沒有什麼不妥。但筆者查看了新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全文,卻沒有找到禁止面部缺陷者當公務員的一字規定,教師雖不是公務員,但其也是國家工作人員,對教師的要求也不應有“特殊化”。按照《教師法》第三章第十條的規定,“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這就是說只要取得教師資格無論你面部有無缺陷與否都可以當老師。如此看來,該規定不僅荒唐,而且還違反了《教師法》,剝奪了教師教書育人的權力,是一種侵權行爲,應該及時給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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