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爾濱工業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研院發[2007]11號
各院(系):
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6]18號)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將我校200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及錄取工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複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對人才的市場需求情況,尊重考生的意願,同時還應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既滿足面上需要又保證基礎類和航天類學科生源,同時考慮各學科導師隊伍情況。
在複試工作中要積極採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覈。複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尊重考生的人格,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規模
在我校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初定的招生規模基礎上,按照國防科工委關於委屬高校研究生教育規模的要求,結合各院(系)實際情況和2007年生源情況,確定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區的錄取規模。各院(系)應嚴格按照該規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具體情況調節院(系)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三、複試工作
由各院(系)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組織本院(系)的複試工作。各院(系)應組成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院(系)的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全面負責複試工作。
1、複試資格基本線
哈爾濱工業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複試資格基本線 點擊查看
2、複試工作準備
(1)各院(系)複試線的確定
各院(系)可在滿足學校統考生複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院(系)各學科的統考生複試線,並在複試文件中公佈。對於滿足複試線的考生,在同類學科範圍內按四門統考科目的成績之和進行排隊,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對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參加複試的統考生人數應爲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校內外推免生)的120% - 13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所有合格考生都應參加複試。各院(系)需在3月13日下班前將符合複試條件的考生名單報送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同時報送本學科統考生複試線及參加複試的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的百分比,由研究生院統一在網上公佈。
(2)考生複試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複試前必須進行考生複試資格審查。審查工作由各院(系)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審查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簡表或准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生爲學生證,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等。複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二)須由審查人和負責人共同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複試。
3、複試辦法
複試由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覈在面試中進行。複試的總成績爲280分,其中面試80分,筆試200分(建築學院面試爲130分,筆試爲150分)。
(1)面試:面試主要考覈考生的綜合素質、能力以及外語水平,對每位考生的考覈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主要內容包括:1)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2)綜合分析與語言表達能力;3)外語聽力及口語;4)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5)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6)特長與興趣;7)身心健康狀況。在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能夠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各類獲獎證書及證明等)。各學科面試小組成員不得少於5人。同一學科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標準要統一。且對每位考生的問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並妥善保存備查。
(2)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幹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及範圍見各院(系)的“複試指導”。筆試時間爲3個小時,時間地點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
(3)有關說明
本年度接收的校內外推免生必須全部參加複試,推免生的面試可單獨編組進行。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的推免生複試工作分別按照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要求進行。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除推免生外其他考生的複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學科統一組織進行。複試工作各環節的紀律要求與國家統一考試相同。複試中筆試的試卷評分及核分過程按國家統一考試的要求進行,如要求密封評卷等。
如考生對複試成績提出異議,相關院(系)應給予核分,並解答相關問題。對確屬複試環節存在問題的情況,院(系)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第二次複試。第二次複試小組由相關學科教師、院(系)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複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複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本科專業主幹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4、錄取
(1)各學科對複試的面試和筆試應分別設定合格線。複試中面試或筆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考生的最後成績爲四門統考科目成績與複試成績之和。按考生最後成績排序,根據名額由高向低順序錄取。對於校內外推免生,四門統考科目成績按照本學科考生中的最高分計算。
(3)各學科應及時公佈複試的面試、筆試合格線及考生最後成績排序。複試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名單應儘快返還研招辦,並儘快通知本人,以便調劑錄取。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獨立進行。
(5)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應按要求填報擬錄取名單表,報送研招辦。
四、校內調劑錄取
(1)對本學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可以在校內相近學科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校內合格生源指符合原報考學科複試基本線的考生。調劑錄取必須優先在已參加報考學科複試的考生中進行。
(2)除理科考生可調劑到工科、經濟學與管理學考生可相互調劑外,其他調劑錄取只能在同一學科門類內進行。
(3)對調劑錄取的考生,應由考生本人填寫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見附件三),送交到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由接收學科統一報送研招辦。研招辦審覈通過後,將校內調劑考生的電子文檔轉交接收學科。各院(系)不能直接調轉考生材料。
(4)校內調劑考生都應參加錄取學科組織的第二次複試。第二次複試方法由接收學科所在院(系)確定,可按照第一次複試的要求,也可以面試爲主,但必須在複試方案中給予說明。對來自同一學科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時應按最後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取學科應公佈調劑考生的原報考學科、最後成績排序及擬錄取分數線。
(5)在調劑錄取時,鼓勵各學科從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劃線高校的相同學科調劑錄取合格考生。
(6)爲不影響正常錄取秩序,調劑錄取應嚴格按照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從3月29日開始,不得提前。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應在4月10日下班前,將已接收的調劑考生名單及第二次複試成績報送研招辦。
五、校外調劑錄取
1、從外校調劑錄取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可以從外校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錄取。擬調劑錄取的外校考生應滿足下列條件:(1)考生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2)統考科目單科成績以及前三科總分不低於我校擬接收學科的複試資格基本線;(3)優先考慮55所研究生院學校(名單見附件四)的本科畢業生。
對調劑錄取的考生,應由考生本人填報外校考生調劑錄取申請表(見附件五),送交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由學科統一報送研招辦。調劑手續按教育部有關要求辦理。
外校調劑考生都應參加錄取學科組織的複試。複試方法由接收學科所在院(系)確定,但須事先說明覆試方式及錄取原則。接收學科應與調劑考生報考學科相同,即原則上不接受跨學科調劑。從外校調劑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教育部公佈全國複試分數線後才能確定。
2、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佈全國複試分數線後,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我校未能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並按教育部有關要求辦理調劑手續。
六、關於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獎學金評定
我校自2006年開始實行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在複試、錄取的同時,還需確定由校本部錄取的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不含軟件學院和委託培養類考生)第一學年的獎學金類別。具體評定辦法及有關要求將另行公佈。
七、複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複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爲。
複試及錄取工作實行迴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複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複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校紀監法辦公室將對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
八、複試及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各院(系)報送複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應於3月13日下班前將本院(系)複試工作方案報送研究生院。複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1)院(系)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及組長名單; (2)考生複試資格審查小組名單;(3)院(系)內各學科招生計劃;(4)院(系)複試分數線及複試考生百分比;(5)參加複試考生名單;(6)複試考生的報到地點、聯繫人及聯繫方式;(7)資格審查及面試時間、地點;(8)需調劑錄取學科的第二次複試方式;(9)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複試及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點擊查看
九、其他有關事項
今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中,各院(系)一律使用研招辦下發的研究生錄取信息系統,請教學祕書及相關人員參照《研究生錄取信息系統使用說明》儘快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研招辦聯繫。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聯繫人:賈雲剛、周善寶
聯繫電話:86416113
辦公地點:行政樓301房間
附件一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界定.doc
附件二 考生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三 哈爾濱工業大學2007年碩士生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doc
附件四 55所研究生院院校名單.doc
附件五 外校考生調劑錄取申請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