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到現在,新修訂了一些較重要的法律法規。專家預測,2007年司法考試中新頒佈的物權法很可能會列入考試範圍中。
據瞭解,2006年修改較大、可考性較強的法律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以及2007年新頒佈的物權法。北斗星培訓學校司法考試輔導專家趙老師表示,一般來說,當年新修改或通過的法律,都會在當年的司法考試中被考到。如去年的公司法就在考試中大面積考查,今年新頒的物權法也不會例外。據瞭解,司法考試對當年新法考查特點是:考查機率大,但考得不深。專家預測說,物權法的分數會佔民法部分中等分量,考查深度不會太大,主要會考查相關的大的法條,而不會涉及太細微、冷僻的小法條。從物權法本身的內容來看,物權法包括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法律制度,對現有的物權法律制度變動不大,大部分內容都是以前內容的重新彙編,所以考生無需過分擔心物權法的考查。
另據瞭解,去年公司法改動較大,相當於重新制訂了一部新法,考查分值有40分左右,但考查深度不大,考查形式主要爲考法條,預計今年考試會加大理論深度的考查,這就加大了公司法複習的難度。考生要有意識加強對公司理論的學習。
據介紹,考生備戰司法考試時,需掌握考試的特點。如知識量大,複習時間跨度長,既要掌握知識,也要提高法學理論水平。司法考試考查的趨勢和特點包括:重點更突出,一般不會考深的、偏僻的知識點;理論性加強,論述題、選擇題理論深度加大;綜合性加強,表現在法條上的綜合、考點上的綜合、部門法上的綜合;實用性加強,案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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