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針對發改委頒發的“高中擇校生禁收學費”新政,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首度正式作出迴應:到目前爲止尚未收到相關文件,具體政策如何表述也不得而知,但只要是國家政策,廣東收到正式文件後將認真研究,根據省情制訂貫徹意見,嚴格執行,毫不含糊。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是從媒體報道中知道此事的,具體細節尚不知道。該負責人指出,非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是合法的,但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這些年來廣東一直是這麼做的。現在國家規定收了擇校費後不能再收學費了,那麼廣東將遵照文件執行。
至於這一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會不會變味,會不會以擡高擇校費的形式來收取學費,這位負責人表示,擇校費是由物價部門來覈定的,並不是教育部門說收多少就多少。據瞭解,現在擇校費收上來後均上交本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再足額用於教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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