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公示2007年具有招生資格的高級中等學校名單的通知
京教計〔2007〕9號
各區縣教委,各有關委、辦、局(總公司):
爲保障人民羣衆接受教育和高級中等學校辦學的合法權益,完善社會監督機制,維護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正常秩序,確保招生錄取工作依法“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堅決杜絕違規招生行爲,保證社會穩定,我市2007年繼續實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資格公示制度。爲便於社會監督,現將經各區縣教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市教委審定的具有招生資格的高級中等學校向社會公示。未經公示的高級中等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初中在校生和應屆畢(結)業生。
附件:1.2007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名單
2.2007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普通中專學校名單
3.2007年具有招生資格的職業高中學校名單
4.2007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技工學校名單
5.2007年具有舉辦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資格的高職學院名單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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