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一份數據說,2001年~2006年6年間,教育收費有5年在各類價格舉報中位居第一,只有1年位居第二。
教育亂收費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教育亂收費的舉報獲得『五連冠』也反映了公眾對教育亂收費的深惡痛絕。仔細分析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這些數據,在看到治理教育亂收費取得成效的同時,也應該看到背後的隱懮。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統計,近年來,針對教育亂收費的舉報實際上是在持續下降。2006年全國共查處教育亂收費舉報案件10712件,比2005年下降19.15%,比2004年下降39%,比2003年下降47.2%。
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國家加大基礎教育投入、相繼出臺相關政策密不可分。比如,中央和地方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取消教育收費項目,對亂收費當事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
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舉報數量的下降並不完全代表亂收費事件的減少,相當多的家長出於『孩子還在學校』的顧慮,不願意舉報學校。所以,對教育亂收費存在的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寧肯估計得嚴重一些。
教育亂收費的舉報為何能夠『五連冠』?發改委的分析說,一些舉報問題已是多年頑疾,甚至是查了又犯、犯了再查,僅靠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些已經曝光的教育亂收費案例也印證了這一判斷。2006年2月19日,國家發改委曝光了8所教育亂收費學校,其中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學在2004年、2005年招生中,以每生3萬元的標准,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費用339萬元。但是,太原五中認為,其收費依據的是山西省教育委員會、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從山西教育的實際出發』於1999年發出的通知。隨後,山西省教育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專項檢查,但這一1999年下發的通知並未見到被廢止。
無獨有偶。高校招生也存在亂收費現象,一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將各專業所需學費數額規定得很清楚,但有些高校卻並不注明具體數額,只公布『學校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收費』。就這樣一句,卻讓廣大考生最為關心的學費問題失去了前期接受社會監督的可能。
收費依據政出多門,收費規定語言模糊,勢必造成理直氣壯地教育亂收費。同時,教育亂收費就如同『熊貓燒香』病毒,會迅速出現變種,而這些變種危害更大,防范更難。
以家長最為痛恨的擇校費為例。在某直轄市,5年前,送一個孩子進入重點中學的教育贊助費是10萬元左右,今年已經漲到20多萬元。而某區計劃出臺一項政策,將所屬各校的贊助費統一上收,再以改善教師待遇的名義下發。如此一來,勢必導致學校另設爐灶,自行收費以備己需。
國家發改委總結了2006年教育亂收費舉報集中的熱點,如不執行『三限』政策違規收取擇校費、贊助費,『一費制』外自立項目亂收費,以改制為名舉辦『校中校』、『校中班』亂收費。同時,教育部也公布了2007年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重點,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
教育亂收費涉及面廣,治理起來難度大,不可能編一套殺毒軟件就徹底根除。從體制入手解決問題,增加投入、出臺政策、動用重典,需要時間,更需要落到實處。公眾關心的,不是明年教育亂收費舉報是否會『六連冠』,而是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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