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等12所高校在津招收本科生,符合本市報考條件、在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具體在津安排招生計劃均爲9個,其中文史類各爲3個、理工類各爲6個。香港10所單招高校在內地不安排分省市計劃,學校將根據各地考生報名及考試情況最終確定分省市錄取人數。凡被香港高校錄取的新生,憑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文件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因私赴港手續。
考生如何報考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參照內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提前批次錄取,其填報志願的時間、方式與其他在津招生的提前批次院校相同,考生可以在填報提前批次院校志願時選報以上兩所院校志願。考生如被以上兩所香港高校錄取,不能再被其他在津招生院校錄取。
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高校採取考生自行選報、高校自主錄取的辦法。報名截止期限一般爲5月31日前,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通過高校網站、電話或郵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請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報名後,香港10所單招高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工作於7月7日前結束;凡被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在津招生院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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