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擔任校長期間教學、管理不到位,而遭到當地羣衆不滿,要求有關部門撤換,這位小學校長爲一泄私憤,竟將組織上訪者在該校就讀三年級的兒子殘忍地殺害。這宗去年3月10日發生在高州市的案件,前天一審判決:原雙橋小學校長吳瑞烈犯故意殺人罪及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
禍起——
家長要求罷免校長遭報復
吳瑞烈是雙橋村隔壁的坑塘村人,今年40多歲。2003年,經過雙橋村村民推舉,吳成爲雙橋小學的校長,任期爲三年。2006年2月,吳瑞烈謀求連任時,雙橋小學的部分家長以校長管理無方爲由要求撤換他。其中3年級學生徐武軍的家長徐某建比較“挑頭”,心胸狹窄的吳遂將報復目標指向了徐某建。
2006年3月10日14時許,吳瑞烈到三年級教室找到徐的兒子徐武軍,以“談話”爲由,將小徐騙到宿舍。在談話中,被告人吳瑞烈與小徐發生語言衝突,吳便走到小徐的背後,用雙手托住小徐的頸部,將小徐提起,並用力將其頸部扭了兩下,致使小徐的口鼻流血,當場倒地。在確定殺死小徐後,吳瑞烈用藍布蓋住屍體,倉皇逃離現場。
落網——
潛逃8個月後被抓
事件在當地的大坡鎮乃至高州及省內各地引起了較大的轟動。爲及早將疑兇吳瑞烈緝捕歸案,穩定人心,當地緊急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介入。經過縝密偵查和布控,2006年10月27日,潛逃了近8個月的吳瑞烈終於在高州市區的出租屋被高州公安機關專案組抓捕歸案。
後據查明,其妻鍾某珍在明知自己丈夫是殺人疑犯的情況下,仍四處爲其尋找藏匿處所,鐘的堂姐夫吳某華也在知情後仍爲吳瑞烈提供藏匿處所和食物。
判決——
殺人的窩藏的統統領刑
據法院查明,被告人吳瑞烈除涉嫌犯殺人罪外,還先後於2006年2月16日和2月27日,兩次通過本校出納員挪用公款合計人民幣9.5萬元。其中8.3萬元被吳用於借給他人購買“六合彩”賭博,剩下的1.2萬元被吳用於日常生活支出,而被挪用的公款至今仍未歸還。
茂名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吳瑞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非法活動,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挪用公款罪。依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法院爲此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吳瑞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被告人鍾某珍、吳某華明知被告人吳瑞烈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幫助其逃匿,其二人的行爲均已構成窩藏罪,因此,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華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鍾某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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