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辦主任面對面
728世界肝炎日宣傳專題
昨天,上海市教委對外轉發了《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經教育部和市教委核准的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
學校要根據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安排,向社會公布經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各校必須嚴格按照經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不得作任何誇大和不實的招生宣傳和招生承諾。按照『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必須嚴格按照經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口徑刊發招生廣告,如有違反,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