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原副院長李澤霖、三峽大學原黨委書記陳少嵐、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武漢大學原網絡教育學院院長郭學理、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原副院長劉其泰……近年來,湖北高校多名領導乾部因腐敗『落馬』。職務犯罪高校頻發,引起廣泛關注。
從去年開始,湖北省對高校領導乾部集中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反腐防腐教育,出臺了一系列高校財務監管措施。
財權事權集中環節成『重災區』
基建、後勤、采購、招生等財權、事權集中的環節,是湖北高校領導乾部職務犯罪的『重災區』。有關部門總結,這類高校經濟腐敗案呈現幾大特點:權錢交易明顯,窩案串案突出,腐敗分子中黨員、高學歷、中老年人居多,『明』『暗』回扣盛行,作案頻繁,涉案金額較高。
『湖北大學基建招投標案』十分典型。1952年11月出生的李金和,於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先後擔任湖北大學校長助理、後勤產業集團總經理、副校長等職。在此期間,他共收受12家建築裝飾工程公司賄賂款63次,共計人民幣80餘萬元、美元4200元。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有期徒刑13年。同時被查出的還有該校規劃建設、財務管理等處室的原負責人,都是因為在基建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受賄。
像李金和這樣被查處的高校領導,涉案金額少則幾萬元,多則數百上千萬元。
在湖北幾所高校采訪時,聽到曾在高校裡流行一句戲言:『如果你喜歡一個人,讓他去管基建;如果你痛恨一個人,也讓他去管基建。』管基建能讓人以最快速度『富起來』,也能以最快速度『倒下去』。
高校內部像自成一體的小社會
去年年底,湖北省財政廳對某所黨政一把手雙雙『落馬』的高校進行調研後發現,該校內部管理制度竟『要啥有啥』,招標采購程序也『樣樣齊備』。可見,空有制度,沒有監督,也是枉然。
『權力過大,制約過小。高校內部的財務管理像個自成一體的小社會。』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周洪宇這樣概括高校領導乾部職務犯罪頻發的原因。
熟悉情況的人士把高校管理的弊端總結為『內部化』、『集權化』,就是學校甚至部門少數人說了算。高校『內部集權化』主要表現為『三個混亂』:一是教材、設備管理混亂。用什麼教材、買什麼教學設備,可以不顧教學發展,不問師生意見,少數主管領導、主管人員甚至采購人員就能說了算。二是采購管理混亂。以圖書采購權為例,有的學校不僅教材科有,圖書館有,後勤保障部門也有。三是財務管理混亂。各高校開戶銀行太多,私設『小金庫』現象突出。
某大學一個資產管理部采購中心主任『一支筆』審批權限一次就有100萬元。操作不公開,監督難落實,這名主任最終因貪污受賄鋃鐺入獄。
校外監督也相當乏力。在武漢的教育部所屬高校,在十堰、恩施等武漢外市州的省教育廳所屬高校,主管部門『鞭長莫及』,而當地教育、財政部門『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即使是對省屬高校,省財政廳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處長周學武也坦陳,過去主要只管了其經費的劃撥,報表的審核等,至於高校怎麼『花錢』,主要靠高校自主管理。『因為高校經費來源是多渠道的,不光是財政撥款,所以許多不必經國庫集中支付這一關。』
必須調動多方面力量監督制約
『高校領導乾部貪污腐敗,損失的不僅僅是一些錢,更重要的是對千萬學生道德上的不利影響。這關系到國家的未來!』湖北省紀委黨風室主任高金章說。
去年底至今年初,湖北省各高校從黨委班子、處級乾部、重點部門和重要崗位乾部三個層面開展了多次反腐學習教育。省檢察院還為武漢幾十所大學的100多名校長、黨委書記舉辦專題法制講座,以案說法。
省教育廳繼續推行高考『陽光招生』行動,對全部考生實現按成績和志願網上投檔等,取消了校領導的『點招』權和分數線下『補錄』權,以遏制招生環節的腐敗。
據介紹,湖北省財政廳正計劃出臺《湖北省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由省教育廳和財政廳共同制定高校資產配置的標准,即限定其資產配置的數量和價值;高校年度資產配置計劃,必須報該省教育廳審核,財政廳審批;高校資產購置中未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須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資產使用單位和財務、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節的工作等。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僅湖北省所屬高校就有70餘所,資產近200億元,單靠行政力量進行日常監管肯定力有不逮,必須調動社會多方面力量的監督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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