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在學校見到了一對大學生新婚燕爾。兩年前,二人在一個家教中心相識,後發展成戀人,彼此感情上有共鳴,生活上也能相互體諒,當呂琴提出領結婚證時,吳元點頭同意。呂琴說,“我們認定了對方,願意爲對方全身心付出。”二人目前沒有舉行婚禮。“因爲需要請的人太多,我們都沒錢,還請不起客。據瞭解,二人的收入來源主要靠家裏,另外有點微薄的家教補貼。(《華西都市報》 4月19日)
隨着2005年9月1日,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正式實施並解除了高校結婚禁令,大學生結婚已經獲得“合法”身份。大學生結婚似乎成爲一項無關他人痛癢的“權利”,而社會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的寬容程度也在逐漸加深。可以說,在校大學生結婚,不僅在法律上獲得了認可,也在一部分人的觀念中取得了“尊重”。
然而,在校大學生結婚真的就無可厚非嗎?筆者以爲大學生結婚會引發一系列的家庭、社會乃至道德倫理問題,且就其實現個人權利的私權價值而言,對於社會、家庭關係以及道德倫理等公共利益的破壞是巨大的。兩者較之,疏重孰輕,應當成爲我們權衡、考慮、乃至反思大學生結婚的落腳點。
大學生結婚,首先會引發一系列的家庭問題。結婚是天賦人權,本無可厚非,但是作爲經濟收入尚未完全獨立,衣食住行仍靠家庭資助的大學生,在享受結婚權利的同時,有完全婚姻履行義務的能力嗎?諸如夫妻同居、養育子女、贍養父母等等由夫妻關係衍生而來的義務的履行,無不建立於雙方成熟的智識和穩定的經濟基礎之上,這種壓力是現實的、巨大的、迫切的,絕非憑藉浪漫的理想和“堅定”的信念所能克服。對於尚未跨出大學校園的學生而言,當面臨種種壓力而無法解脫的時候,父母必然成爲責任轉嫁的“首選”,而大學生的婚姻也將爲“三個家庭”帶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
大學生結婚,還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婚姻不僅僅是個人問題,同樣也會牽扯到社會。結婚以後,隨之而來的問題應運而生,比如大學生婚假產假、計劃生育管理、生育子女落戶、在校期間同居等,這些細枝末節看似簡單,實則涉及地方政府多個職能部門的管理和財政支出。在現行法律之下,很多問題都是無章可循的空白點,且基於大學生的流動性等不確定因素,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也很難從實體上對在校大學生進行長效的管理和服務。大學生結婚熱盛行開來,必將大大地加重政府部門的管理壓力,給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這些,顯然不是短期內就可以解決的。
大學生結婚,也將引出一系列的道德倫理問題。大學生,尤其是本科生,年齡一般不大,且大多一直沒有脫離校園環境,與生理成熟相比,心理成熟度偏低,對於婚姻關係的責、權、利概念模糊、認識不足。基於這種認知上的不成熟,其婚姻關係必然處於一種脆弱的不穩定狀態。大學生結婚熱盛行的背後,會不會出現大學生“離婚熱”,以及“婚外情”、“包二奶”等等道德倫理問題,筆者甚爲擔憂。因爲,隨着當今大學生性取向的多元化和性觀念的日趨開放,“同居熱”、“分手熱”等道德倫理問題已經初露端倪。“一斑可窺全豹”,通過對未婚大學生“感情走向”分析,不難判斷出大學生婚姻所隱含的道德倫理危機。
基於以上的分析判斷,筆者以爲大學生結婚實在是利少弊多。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解除高校結婚禁令,是充分尊重公民個人權利的體現,但不禁止並不等同於支持、鼓勵。想結婚的大學生,真是有三思而後行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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