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錄取批次及規則
第十二條獲教育部批准,香港城市大學將在上述25個省市區透過提前批次錄取本科生。
第十三條香港城市大學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內,並會根據各省市區級高招辦或考試院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調檔。
第十四條對進檔考生,香港城市大學根據考生成績按照學院志願先後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在品德考覈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及衛生部之有關規定、高考成績符合香港城市大學在該省市區錄取條件的情況下,本校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即不含任何加分)、學院志願、英語水平,配合相關學院的具體要求,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本校一律不考慮加分。
考生在學術以外領域之專長或特長只作錄取參考之用。
第十六條在實際高考總分相同或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符合相關學院具體要求和英語考試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香港城市大學在考生報考的院校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若報考城大的生源極好,而第一志願計劃已滿,城大將自主決定是否適當增加計劃錄取第二志願高分考生。原則上,第二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必須最少高出城大所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其中英語必須達到110分以上,但最後錄取與否仍由城大視乎整體錄取情況決定。
第十八條香港城市大學在考生報考的學院(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對不獲錄取進入第一志願學院但願意接受志願調劑的考生,本校將綜合考慮該考生所報其它志願、高考成績,並根據相關學院的要求,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九條有意報考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的考生需提交學生作品。作品的類別可包括:靜態攝影、繪畫、素描、雕塑、音樂創作、演奏作品、電影、錄影、軟體、多媒體制作、學術或創作文章,或以其它形態表達創作的作品。
作品需於200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寄至創意媒體學院(香港九龍塘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來件請註明考生姓名、考生號和聯絡方法(包括電郵地址、手提電話、住宅電話號碼)。
創意媒體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和提供的作品,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報考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不需參加面試。
第二十一條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一律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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