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獎學金計劃
第三十四條爲鼓勵和吸引內地優秀學子來香港城市大學就讀,本校特設立獎學金計劃。
高考成績特別優異、報讀本校並獲錄取者,在入讀時可獲本校頒發不同種類和數額的獎學金(“入門獎學金”)。
在學期間,學期和學年表現優異者亦可獲學院及學系頒發或由社會贊助提供之其它各種獎學金(www.cityu.edu.hk/sds/sch/index.htm)。
第三十五條“入門獎學金”類別共有:狀元獎學金;分等獎學金;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
狀元獎學金:各省市區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報讀本校並獲錄取者,將獲頒發全額狀元獎學金,金額相等於在本校求學四年(法律學院五年)期間的全部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現爲每年港幣11萬元)。
分等獎學金:按照考生實際高考總分高出所在省市區“一本線”之多少分等,設頭等和二等獎學金。
頭等獎學金金額爲港幣6萬元,二等獎學金爲港幣3萬元。
在高考總分以750分爲滿分之省市區,理科考生高出100分以上(含10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90分以上(含90分),將獲本校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60分以上(含6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將獲本校頒發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900分爲滿分之省市區,理科考生高出120分以上(含12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108分以上(含108分),將獲本校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72分以上(含72分)者,文科考生高出60分以上(含60分)者,將獲本校頒發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630分爲滿分之省市區,理科考生高出84分以上(含84分)者,文科考生高出76分以上(含76分),將獲本校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42分以上(含42分)者,將獲本校頒發二等獎學金。
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參加應屆高考、成績達到“一本線”且獲錄取者,若高中期間同時是以下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將獲頒發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總金額爲港幣8萬元。獎學金按年度平均頒發。
上述競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第三十六條上述“入門獎學金”爲期四年。因法律學院學制五年(含基礎年),獲獎者獎學金爲期五年。
“入門獎學金”頒發詳情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有關招生法律與政策(若適用),並依照大學制定之相關具體規章及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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