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白血病的江西籍研究生李雲良,在鄭州創新中醫院治療10多天後死亡。在爲兒子討說法期間,中年喪子的李雲良父親因醫院態度問題,竟喝農藥自殺身亡。記者昨天獲悉,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鄭州創新中醫院賠償李雲良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5500元,現已履行完畢。
白血病碩士生化療後死亡
2004年9月,22歲的李雲良以優異成績考取山東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但不久不幸降臨在了他身上——去年5月,李雲良被北京友誼醫院確診爲“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治療兩個月後病情穩定,他與姐姐的骨髓移植配型也取得了成功,只需再等一段時間就可做骨髓移植手術了。
在等待做手術的同時,李雲良的親友還在網上搜尋治療白血病的良方。據李雲良的親友稱,有一天,他們在鄭州創新中醫院的網頁上看到一條消息:“白血病只要不是晚期,在我院吃中藥完全可以治好,不需做移植。”這一消息讓李雲良及親友很高興,覺得這樣的治療方式更好。
去年9月9日,家人帶着李雲良來到鄭州創新中醫院。據李雲良的母親吳綵鳳說,當時他們是衝着該院能中藥治療白血病而來的,可李雲良住院後,其主治醫生侯天德卻勸李雲良抽自己的骨髓做自體移植,併爲其制訂了一套手術方案。
李雲良及家人接受了這一治療方案。但十幾天後,經過化療的李雲良卻病情轉危,還未進行骨髓移植就於去年9月25日晚8時30分死亡。
討公道不成,碩士生父親自殺
李雲良家人認爲,鄭州創新中醫院有過錯,多次找該院討說法,卻沒結果。去年10月,吳綵鳳和丈夫李龍仔向二七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鄭州創新中醫院賠償李雲良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379680.8元。
而鄭州創新中醫院在答辯狀中辯稱:李雲良家人所訴事實均是虛構,其“網址”上根本沒有那條“白血病只要不是晚期,在我院吃中藥完全可以治好,不需做移植”的信息;並稱其對李雲良的治療方案符合醫療常規,且取得了患者及家屬同意,李雲良的死亡是其病情自然發展的結果,醫院盡到了應盡的責任,無任何過錯,不應對李雲良的死亡負任何責任。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李龍仔一方面因爲中年喪子的悲痛,另一方面認爲“醫院態度不積極”,於今年3月9日喝農藥自殺。
醫療鑑定認爲醫院存在過失
受法院委託,鄭州市醫學會對李雲良在治療中死亡一事做出醫療事故鑑定。
鑑定書認定,鄭州創新中醫院存在過失行爲:第一,醫生侯天德屬異地執業。第二,醫生對化療後產生的嚴重後果認識不足。第三,醫院在沒有無菌病房、層流室,不具備骨髓移植的條件下,爲患者實施了自體骨髓移植前的預處理方案;化療後患者白細胞及血小板迅速下降,致肺部感染及大咯血,而院方不具備相應的環境條件。但醫院對患者的疾病診斷明確,治療方案是常用手段,且患方簽字同意接受化療,患方應承擔一定的化療風險,故該事故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鄭州創新中醫院承擔次要責任。
爲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二七區人民法院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鄭州創新中醫院願意賠償李雲良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5500元,並很快履行,吳綵鳳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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