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招生網近日公布了2007年招生章程,特別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閱讀,詳細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北京化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之一。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是第一批錄取的高校。辦學目標為國內一流、特色鮮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學校地址:
北校區:北京市昌平區東關亢山路(一、二年級本科生)
東校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三、四年級本科生,碩士、博士生)
二、招生條件
1、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我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均無特殊要求。
3、文理兼收專業要求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4、報考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英語口試。
三、錄取規則
1、我校的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願、考生的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自主錄取。
2、錄取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在三分以內;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
3、我校鼓勵考生報考第一志願,且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已經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我校視報考情況接收部分第二志願的高分考生,招生人數控制在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的5%以內;在第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二志願考生的分數必須高於我校投檔線40分以上,且考生要保證服從專業調劑。我校不接收調劑志願考生。
4、對教育部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加分投檔,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准。我校對優秀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及有文體特長等按教育部規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5、高考入學總成績為我校在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最高分的理工類新生可以免試推薦為優秀生。
6、新生入學後可自願參加綜合性的能力測試,成績優異的新生也可成為優秀生。優秀生可以自主選擇本科專業;特別優秀的可以獲得當年度全額獎學金。連續三年獲得優秀生資格的本科生可優先推薦為免試碩士研究生。詳情請參閱我校的招生簡章中的相關內容。
7、我校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保送生、定向生、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將嚴格依據《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北京化工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8、學校的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校紀委、招生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9、其他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文件執行。
四、招生計劃
我校2007年的分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五、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規定,本科生學費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
六、其他
獎學金、貸學金、勤工助學等情況見招生簡章。
高職招生的相關規定詳見《北京化工大學2007年高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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