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在昨天公佈的有關貧困生資助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提高3000元,並新設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同時強調,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後5年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標準。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表示,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從去年的18億,到今年要達到95億,明年要達到200億。據新華網報道,新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特別優秀的在校學生,獎勵標準爲每生每年8000元。
同時,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佔全國 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5000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將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另外,中央與地方還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職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計劃,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職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佔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所有的中職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將獲得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其中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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