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大學生就業代理可自由選擇
記者從省畢業辦獲悉,2007年我省大學畢業生可以自由選擇就業代理,從而方便自己就業。
省畢業辦近日剛剛下發《關於做好200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代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特別提出各高校要根據學生自願報名情況到就業代理部領取就業代理協議書。據介紹,過去多數畢業生就業代理工作由高校代爲選擇,而今年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就業代理機構,同時,爲了防止畢業生受騙,省畢業辦還要求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代理機構的協調管理,做好就業代理機構的資質認定,併爲參加就業代理的畢業生提供崗前培訓、推薦就業崗位等服務,嚴禁就業代理工作中的欺詐行爲。
據悉,就業代理機構要與畢業生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經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覈蓋章後,方可納入全省就業方案、辦理派遣手續。就業代理期間,畢業生如辦理有關證明,須提供《就業報到證》和《代理協議書》。在擇業期內,找到就業單位的畢業生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與原代理機構解除相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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