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表示,從2007年起,本市對部分聽力殘疾初中畢業生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入學考試試行免予外語聽力考試。市教委有關人士稱,新規定是爲了滿足隨班就讀的聽力殘疾初中畢業生繼續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需求。記者獲悉,該規定已開始適用於今年中考。
據瞭解,聽力殘疾兒童過去都是在專門的聾啞學校就讀,一般不參加中考。但隨着本市聾兒早期聽力言語康復工作的普及,聽力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已成爲可能。爲此,今年,隨班就讀的聽力殘疾考生若有意向參加中考,在經過申請,通過聽力檢測後,將免予外語聽力考試。
而從2008年起,需要申請免外語聽力考試的聽力殘疾考生於參加中考的當年3月底前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聽力檢測於當年4月底前完成。
“目前,助聽器等設備已經解決了聽力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難題,但對他們來說,要進行中考聽力考試仍有困難,所以免除這部分考生的聽力考試,從而滿足他們參加中考,進一步學習的需要。”市教委有關人士昨天表示。
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已被指定爲本市聽力殘疾考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入學考試免外語聽力考試工作的檢測單位。負責對申請免試學生進行多頻穩態測定、腦幹電位測定、聲導抗測定等3項測定,並作綜合評估,其檢測與評估結果將作爲確定免試對象的重要依據。市教委昨天要求,各區縣招生辦公室與各指定醫院在檢測過程中,要對聽力檢測工作嚴格把關。
[免考對象]記者得知,免予聽力考試的對象是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dB(HL)及以上,聽力殘疾三級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免外語聽力考試考生的外語分數將按下列公式換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外語分數=考生外語筆試分數×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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