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讀到這樣一個故事:
我們的一位同胞,在美國曾代替一位家長參加小學生沙拉所在的舊金山聖荷西小學的家長會。會議內容使他大開眼界。這所有400多學生的學校,學生的暑假活動安排十分豐富:有游泳比賽,足球比賽,籃球比賽,參觀金礦、野生動物園,還要去幾百公里外的海港城市旅遊等等。鎮長也在會上發講,他不僅表示要增加對學校的撥款,而且“假期裏,在我鎮的游泳池一律免費。有要錢的就讓他來向我要。”這使我們這位同胞感受到,美國放假不是“放羊”,而是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活動。政府也關心學生的假期生活。
更使我們這位同胞吃驚的是,老師鄭重其事的告訴這位“代家長”,他不能容忍沙拉放學後把書包揹回家的做法。
學生不能背書包回家?而且,老師竟然“不能容忍”?
原來,老師認爲“我們的學生每天在學校都可以完成學習任務。回到家就是休息,娛樂或幫助大人做些家務。”
爲什麼?
老師認爲,小學生回家還要學習,勢必加重學生心理負擔,直接影響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不能捨本取末。
在我們本土,小學生不僅要每天揹着書包上學、回家,而且書包很沉,不僅有課本,還有各種教輔書、練習冊、作業本和各種文具。回家來要做作業,已成常態。就是一、二年級學生,本來,我們國家教委就早有過規定,老師不得對他們佈置家庭作業,可是老師給他們佈置的家庭作業,往往一個小時還做不完。甚至幼兒園也有家庭作業。老師認爲,“現在競爭激勵,不多學點不行。”家長也認可。有些家長還加碼,要孩子參加這個“班”哪個“班”的“興趣學習”。孩子幼小的心靈,就感受到了社會競爭的壓力。
美國小學老師所“不能容忍”的,在我們本土卻是正常的,而且大行其道。喜耶?悲耶?
如果我們的小學生不把書包揹回家,我們的老師能容忍嗎?我們的家長能容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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