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只讀了兩年,申請提前一年畢業,少用一年的教室、圖書館、導師等教學資源,學校卻仍要求我按三年學制交學費,這合理嗎?”昨日,武昌某省屬高校研究生餘同學對學校彈性學制研究生收費提出質疑。
餘同學說,她現已通過論文答辯,但在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學校卻要求她補交下一年度的學費1萬元。遭遇類似經歷的遠不只她一人。
據瞭解,近年我省不少高校實施研究生彈性學制培養方式改革,允許一部分成績優異的學生提前一年畢業。武昌某部屬院校研究生處一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校一年有200多名研究生申請提前一年畢業。
據介紹,這些畢業生均須交滿3年的學費,理由是學生雖提前一年畢業,只是提前規定的修滿研究生學分,論文答辯等其他各個教學環節一樣都沒減少,應視同與三年畢業的學生享受了同樣的教學資源。
不過這位不願公開姓名的負責人笑稱,他個人認爲這個“理由”有點強詞奪理。
彈性學制研究生學費到底該如何收?省物價局“12358”工作人員說,該局去年爲此進行過專題調研,研究生的學費與學分對等,修滿全部學分就應交滿3年學費,該局認可這種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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