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能找人更改中考成績,但更改前每名考生要交1萬元定金,收錢後便逃之夭夭——日前,遼寧鞍山男子郝某被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刑。
今年43歲的郝某原是鞍山市一家經濟法律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去年中考前,郝某四處宣揚,自己可以找人更改中考分數。中考剛剛結束,就有3位考生的家長找到郝某,要求郝某將3個孩子的分數改高些。
郝某表示沒問題,但要求每人交2萬元錢,先付1萬元,事成之後再各交1萬元。3名家長交了錢。中考成績公佈後,家長看到3名考生的分數非常低,與估分相比並沒有提高,而且也都沒有被理想的高中錄取。家長知道被騙找郝某理論時才發現,郝某的手機已經換號,而他所在單位也已關門,3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髮現,郝某行騙的經歷不止一次。2003年至2006年,郝某多次以幫助他人辦理工作爲由,詐騙人民幣13萬元,幫助更改中考成績只是他騙術的一種。據此,法院認爲郝某已經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