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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山東省招考院公佈2007年高考錄取、新生報到及高校複查工作的有關規定。山東省招考院向全省高校發出通知,新生報到後,院校須對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若發現替考、冒名頂替上學、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等不合格者,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山東省招考院規定,考生憑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辦理戶籍遷移和報到等手續。考生中學階段檔案由考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准考證、身份證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領取,並自帶檔案去高校報到。在各個高校的錄取階段,省招考院向各個高校發出通知,新生報到後,院校須對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若發現替考、冒名頂替上學、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等不合格者,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複查工作結束後,各校應將複查和處理結果書面報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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