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 黃晴宜)
兒童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他們的健康成長關係到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關係到和諧社會建設的人才基礎是否穩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對下一代的教育和培養,頒佈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採取了一系列重要舉措促進兒童發展,保障兒童權益。家庭是兒童成長的第一環境,良好的家庭教育對於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04年中共中央8號文件強調,要重視和發展家庭教育,各級婦聯組織要切實擔負起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的責任。《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也把家庭教育作爲一項重要指標納入其中。這些都爲家庭教育事業發展以及兒童的健康成長提供了重要保障。
多年來,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級婦聯組織從推動實施中國兒童發展綱要、促進我國兒童事業健康發展的全局高度,圍繞家庭教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十五”期間,全國婦聯聯合有關部門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計劃,下發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加強了對家庭教育的科學指導和規範管理。圍繞兒童成長髮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爲指導家庭教育工作和家長教子實踐提供了科學依據和有效幫助。按照中央要求,根據時代發展和兒童成長的需求,適時推出了雙合格家庭教育宣傳實踐活動,努力擴大家庭教育社會宣傳,全社會重視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截至“十五”末期,全國已建立各級各類家長學校43萬多所,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11萬多所,建立了家庭教育專家、講師團、宣傳骨幹、專職工作者、志願者5支工作隊伍和覆蓋全國的5級工作網絡。
當前,家庭教育工作面臨着良好的發展機遇。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多次對婦聯兒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強化了兒童的家庭保護,將家長自覺學習和掌握家庭教育科學知識寫進法律中。這些都爲新形勢下婦聯兒童工作指明瞭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5月,由全國婦聯、教育部、中央文明辦等8部委聯合制定的《全國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規劃》正式下發。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認識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履行好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職責,以提高家長素質和更新家庭教育觀念爲重點,以構建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指導服務體系爲基礎,不斷提高家庭教育整體水平,爲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做出新貢獻。“十一五”時期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以實施《全國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規劃》爲主線,指導推進家庭教育工作。科學規劃是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證。《全國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規劃》明確了今後5年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任務,是“十一五”期間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指針。各級婦聯組織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規劃要求,認真制定實施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規劃。切實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深化理論研究,完善服務體系,加大宣傳力度,抓好隊伍建設,確保規劃的貫徹落實。同時,希望全社會都來重視和發展家庭教育,共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是以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品牌爲重點,強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雙合格活動、家長學校陣地、講師團隊伍三大品牌是婦聯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以“爲國教子,以德育人”爲主題,以家庭、社區、校外活動場所爲主陣地,精心組織實施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吸引力強的雙合格家庭教育宣傳實踐活動,不斷豐富活動內涵,創新活動形式,增強活動實效,使之成爲推進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有效載體。要在鞏固發展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的基礎上,促進農村、社區等各級各類家長學校的建設和發展,不斷提高家長學校辦學質量,使之更好地發揮家庭教育工作主陣地的作用。要發展壯大講師團隊伍,切實發揮他們在傳播先進理念、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家庭教育質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是以關愛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爲着力點,切實爲兒童辦好事、實事。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婦聯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要切實擔負起責任,做好共享藍天全國關愛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大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通過實施共享藍天支持行動、維權行動、關愛行動、宣傳行動四大行動,促進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有效解決。要發揮自身優勢,組織實施好“春蕾計劃”、“安康計劃”、“關愛女孩”等社會公益項目,不斷推出新的實事項目,切實爲下崗失業、單親、特困家庭子女,以及女童、孤殘兒童等特殊兒童羣體辦好事、辦實事。發揮各地法律服務機構及婦聯5級信訪網絡的作用,維護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合法權益。
四是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長效機制爲契機,努力推動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兒童健康成長,家庭教育是基礎,學校教育是關鍵,社會教育是保證。各級婦聯組織要找準兒童工作的切入點和着力點,在教育培養兒童的整體工作中,牽頭家庭教育,配合學校教育,參與社會教育。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教育有效銜接的長效機制,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共同營造有利於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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