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級及以後的新生要保證按班級住宿,杜絕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7月7日新華每日電訊)
教育部的這個通知,既是正本清源,又是撥亂反正。誰出的錢多,就住條件設施好的房子,這從一般意義上講,符合等價交換原則,並沒有什麼不對。然而問題是這種等價交換不能移植到一切領域,比如具體到大學生的住宿,就不該這樣做。這不是一個錢的問題,而是一個規矩。既然進了大學,做了學生,就必須按規矩辦。
這幾年一些高校在學生住宿問題上,走入了誤區,分出了『富學生樓』和『窮學生樓』,這從容觀上助長了『富學生』以錢論高低的『優越感』,人為地放大了貧富差異的鴻溝裂痕。教育部對『富學生樓』和『窮學生樓』說不,是對金錢至上的價值觀和由這種價值觀衍生出來的取捨的撥亂反正。大學是社會的道德高地,傳道、授業、解惑,更應當旗幟鮮明,高揚主旋律,在這個問題上不能有絲毫含糊。
不能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不但指在學校中不能,也意味著不可以在校外租房。熱衷於校外租房的學生乃至家長往往搬出種種理由,但是哪怕這些理由再振振有詞,都只是小道理。小道理必須服從大道理,這個大道理就是學生就是學生,學生必須住學校的集體宿捨。這不是什麼個人問題,不是『蘿卜青萊』,可以『各有所愛』。
大學生按班級住宿,其意義也決不只是一個住宿的問題,而更是對學校管理的正本清源。近些年來,我們有些高校的管理確實一直在滑坡,甚至出現了混亂無序的狀態。我們不能總是在兩個極端間跳來跳去,不是把嚴格和關愛對立起來,就是把散漫和自由混為一談,不是一管就死,就是一放就亂,總之是非此即彼。管理非小事,良好的管理不僅有利於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有利於塑造嚴謹的校風,而且能在天長日久之中潤物無聲地潛移人、默化人,這對學生來說,是一筆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
於細微處見精神,教育部的通知更貫穿著一個思路:大學應通過自身一套獨立的價值判斷來整合貧富差距的原初社會身份,使學生以平等的『大學生身份』在平等的心理起點上進行競爭。有一套獨立於社會並重新整合學生身份的判斷標准,這是教育公平的題中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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