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昨下發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辦法通知
北京市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重殘人家庭裡,如參加當年高考並錄用的學生,將能享受到每人4000元的入學救助金。昨天,經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市教委、市殘聯共同研究,《關於實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辦法的通知》昨天正式下發。
此項救助政策,即是列入今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的『資助當年考上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入學』。目的是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能夠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
從本年度起對本市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重殘人家庭中,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內,經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正式錄取,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實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救助標准為4000元/人。
記者了解到,救助金由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市民政局同時表示,對於享受此項救助後,家庭生活仍很困難的,可以通過入學新生戶籍地政府的其他教育救助措施或民政部門的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加以解決。對於家庭生活水平略高於低保標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學困難,市慈善協會等組織正在積極運作,采取相應的救助措施。
新生入學救助申請程序
本報訊申請人於每年8月底前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民政府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提出救助申請,同時提交大學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等相關材料,由該機構負責日常受理及材料初審工作;然後區縣民政部門依據街道、鄉鎮人民政府社會救助經辦機構上報材料進行審批;最後市民政局負責全市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待遇的核准工作,同時依據區縣民政部門上報的高等教育助學資金申請,下撥救助資金,由原申請渠道負責發放給入學新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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