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市繼續進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就學生關心的問題做如下解答。
五年制高職教育的意義和層次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目的是探索高職院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選拔和培養模式;探索如何將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相貫通,對學生的培養進行整體設計;探索適合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爲起點的專業技能培訓,使學生具備從事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綜合職業能力,掌握從事本專業必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爲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第一線崗位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等職業應用型人才。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制五年,屬於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接受五年制高職教育的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畢業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畢業證書。五年制高職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後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範疇。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政策執行。
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
今年的五年制招生院校爲天津師範大學和天津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計劃1360人(其中天津師範大學160人,天津城市職業學院200人,天津城市職業學院新華、南開、河西、紅橋、河東5所分院各200人)。具體的分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表。
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以報名:身體健康;有本市正式戶口和正式學籍;參加2007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並且學業考試成績達到350分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報名時間和辦法
報名時間爲7月14日-1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補報。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戶口冊、學業考試准考證、學業考試成績單、1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學籍所在中學提出申請,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同時填報《2007年天津市高等院校五年制招生考生報名志願表》(以下簡稱志願表)。
報名志願表的填寫要求
考生要按填表說明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填寫志願表,字跡必須清楚,切勿錯填、漏填。每位考生可以在志願表中填報2所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考生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調劑志願。考生如果在“是否服從調劑到本校其他專業”、“如未被以上志願院校錄取,是否服從調劑到其他院校”欄空白,視爲不服從。報名志願表中的院校、專業名稱以市高招辦公佈的五年制招生計劃爲準。報名志願表中“學業考試成績”、“考生所在中學意見”欄由報名考生畢業學校負責填寫,學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錄取原則和程序
五年制招生錄取實行提前單獨錄取的辦法,錄取工作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之前進行;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需進行面試的院校錄取時,以學業考試成績爲依據,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被五年制招生院校錄取的新生,其他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不再錄取。未被五年制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還可參加其他各級各類中等學校的錄取。考生在填報五年制招生院校志願時,也可填報其他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志願。
從哪瞭解招生信息
志願報考五年制招生院校的學生可以通過所在區縣招辦、中學瞭解招生信息;還可通過電話直接向院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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