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臨近,爲讓更多的未成年人走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暑假,15日天津市教委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暑期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專門爲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務的青少年宮、少年宮、青少年學生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暑期要面向廣大未成年人,大力開展公益性普及活動。
根據要求,各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在開展好日常活動的基礎上,要努力做到“五個一”:每週一次組織"免費開放日"活動,開放所有活動空間,提供所有活動設施,讓未成年人自由選擇活動項目;利用自己和當地已放假的中小學的場所、設施,組織一次體育競賽(文藝展演)活動或科學實驗活動;至少聯繫一個當地的科技館、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或文藝團體、專業運動隊、科研院所、企事業等單位,帶領未成年人開展一次體驗活動;主動與社區聯繫,共同組織一次社區未成年人公益活動;主動承擔一次當地政府在暑期爲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務。
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要根據“五個一”的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精心設計暑期工作方案,及時向社會公佈,以便未成年人和家長選擇。校外活動場所要向社會承諾,不將活動場所移作它用,不開展以贏利爲目的的經營性創收,不開展完全與學校課堂教學一樣的知識學習,不爲未成年人蔘加校外活動設置門檻。國家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凡是已建成並能夠投入使用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五個一”中的一至兩項,但今年暑期一律要面向當地未成年人開展校外活動,通過政府招標採購的各種活動器材都要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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