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碩士(MPAcc)
(一)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實際工作2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財務會計、綜合知識,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餘3門全國聯考。
(三)聯考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四)專業學位代碼
5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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