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某些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發布虛假廣告、誘導訂立不利於留學當事人的中介合同等方式,侵害留學當事人合法權益等問題,留學專家廖靚提醒留學當事人在訂立留學中介合同時,應提高警惕,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防止誤入中介機構設置的種種『陷阱』。
找到了合法的留學中介,並不是說,有了這些合法的資質,中介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合法、規范的了。武漢澳新文化教育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高級諮詢顧問廖靚提醒,消費者在實際選擇中介的時候,要特別留意中介是否正規。
廖靚說,學生和家長可以注意留學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點和經營地點是否一致。如有的公司注冊的是一個地址,卻在另外一個甚至幾個地方都有辦公地點或辦事處,這就有可能有轉包或承包的成分。轉包或承包是指一些非法機構和個人打著合法留學中介的名義從事中介活動。這種違規經營的服務質量就很難保證,就有可能侵害消費者的權益。
同時,還要看看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對留學中介經營范圍的規定。有很多國外院校或公司的駐華代表或代理機構本身確實和國外教育機構有著各種各樣的聯系,但他們卻不是合法的留學中介。盡管一些機構可能有其他國際交流方面的業務,但只要其營業執照上沒有上述留學中介業務,就不是合法的留學中介。
選擇了中介之後,在辦理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手續時,一定要與留學中介機構簽署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議書,該協議書要有國家教委的編號。簽訂協議時要注意協議書是否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做了明確、清晰、合理的規定,並注意有無關於退費的規定等。盡管不同留學中介機構的具體協議書內容不會完全一樣,但總的來說,協議書中規定的留學中介的責任和義務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①幫助選擇適合消費者的國家和學校;②協助消費者准備申請學校的材料;③對消費者進行辦理簽證前的培訓;④消費者被學校錄取後,留學中介應該負責安排送機、接站、住宿或寄宿家庭;⑤如果去留學的是未成年人的話,留學中介還應該負責安排在國外的監護人;⑥收費項目清晰、合理;⑦有關退費的規定。
另外,簽訂協議書時要注意中介方面的簽署人是否有其法人代表的委托書;消費者在交完費後不要忘記索取合法票據,一定要是正式的發票而非收據。
在選擇留學國家和學校時,還應了解中介機構是否與該學校簽署了有效的合作協議,該校的資質是否得到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並可要求中介機構出示我駐外使領館的認證文件。
最後,消費者在遞交各項申請材料時,要務必保證各項材料的真實性,否則其合法權益將得不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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