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開學前,上海市中小學、幼托園所校車都將統一顏色,並持有《校車證》。23日,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及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等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規範校車管理。
根據新實施的《上海市中小學、幼托園所校車管理若干規定》,學校自有校車必須統一顏色。除此之外,通知指出,所有中小學、幼托園所校車都必須持有《校車證》。《校車證》爲一車一證,放置在校車前擋風玻璃右下角(從裏往外);每年8月份申領或核發一次。
學校憑《校車證》到區縣教育局領取校車標誌,自有校車每車1張,租賃校車每車2張。自有校車標誌放置在校車證邊上,租賃校車1張標誌放置在校車證邊,另1張懸掛在後窗右上方。農民工子女學校校車管理與本市中小學校一視同仁。
另外,校車還必須確保相應座位,禁止站立,校車載客人數不得超過行駛證覈定的載客人數。校車的車輛數、班次、行駛里程、載客里程、乘坐學生數等統計數據應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統計系列。車主單位應於次月5日前向市運管處填報統計報表。
據悉,未按規定申領《校車證》的中小學校、幼托園所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擅自接送學生上下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追究學校的安全管理責任;涉及非法營運的,由城市交通執法部門按有關法規處理。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一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發現有未按規定申領《校車證》擅自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的,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城市交通執法部門通報;對發現涉嫌非法營運的,移交城市交通執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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