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巍巍(化名)在學校宿舍內摔倒,導致右大腿股骨骨折,其父母將學校告上房山法院。近日,巍巍的學校被判賠2.3萬餘元。
巍巍的父母說,3月17日下午2點左右,巍巍從學校宿舍起身上廁所,因學校宿舍地面非常光滑,巍巍失去重心跌倒在地,右側大腿股骨骨折。巍巍的父母要求學校賠償醫藥費以及他們爲照顧孩子而產生的誤工費。
學校認爲,巍巍是在宿舍自己玩耍時摔傷的,不是因爲學校宿舍不符合安全標準。巍巍受傷後,學校老師迅速進行救治,並與家長取得了聯繫,而且學校主動提出退還巍巍在校11天后所剩下的5353元學費。學校不同意巍巍父母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爲,巍巍是在學校宿舍內摔倒,學校應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判令學校賠償巍巍的醫療費等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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