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教育部發出通知,表示要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給大學生校外租房下了禁令。但老師和學生認爲,執行此規定存在一定困難。(7月7日《北京晨報》)
對於叫停大學生校外租房,不要說老師和學生認爲執行起來存在一定困難,我等局外人也認爲不現實,很難真正執行到位。其一,大學生總有需要考研複習等特殊情況,而學校的作息時間又是雷打不動的,不讓在外租房,如何確保這部分學生的權利?其二,現在考大學不是不受年齡、身份等限制嗎,如果大學生是結了婚的或有其它特殊情況的,實在需要在外居住,對這部分人該如何處理?其三,各個學校的情況也不一樣,有的學校也許能嚴管到位,但如果有的學校睜一眼閉一眼或想執行也執行不好,形成制度不統一,那又如何是好?等等。
記得2004年6月份,教育部曾出臺過《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其中有一條大致內容是:各高校應積極創造條件爲學生解決住宿問題,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向他們耐心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並逐一登記,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繫方式,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
這就是說,教育部原本是默許“極少數”大學生在外租房的,不過要對他們講清利害關係和加強監督管理。既然如此,爲何短短3年時間,忽然來個180度大轉彎,徹底禁止大學生在外居住呢?
據教育部方面解釋,是“出於管理和安全考慮”。可這很難讓信服。說出於管理需要,恐怕不是理由,否則此前根本就不該默許少數大學生在外租房(何時不需要管理呢);說出於安全考慮,也讓人不明白,大學生在外租房怎麼就“影響安全”了?近年來是發生了大學生在外受侵害的意外事件,但那畢竟只是個別現象。況且,都住在校園,就沒意外發生啦?要知道,馬加爵可就是在校園宿舍殺的幾個同學呀。
所以,關鍵還是在於學校怎麼管理,而不是學生住在哪裏。當然,作爲大學校園,應該提倡和要求學生們都住校園,但應看看學生們的態度,尊重他們的選擇,不能採取強制手段。
教育部的此番決定,折射出某些政府部門的通病,那就是在出臺製度、政策等等方面,就跟小孩臉、三月天一樣,說變就變。如果不斷往好的方面變當然無可厚非,可有些變化簡直是反覆無常,前後自相矛盾,讓人無所適從。就比如道路客運的情形,也是如此。
作爲各級政府部門,如果出臺一項制度或政策缺乏科學性、建設性、可持續性,隨後不久就得再改變,還不如不出臺,免得勞民傷財,徒增麻煩。 (江蘇沭陽孫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