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19歲的李華上高中時因不守紀律被學校勸退。退學之後,她想開一家飯店,在遭到家人拒絕後,她到網吧找男友阿濤,走火入魔般地選擇了殘忍的弒母。其實,這一悲劇的上演確實是溺愛的結果。據李華父親說:“我和她媽都想不明白,她要啥我們就滿足啥,她咋還能這樣呢?這幾天我才明白我和她媽的溺愛害了這孩子。從小到大,只要是她提出的要求,我們都是百分百地滿足。”
心理專家認爲:孩子如果從小受到寵愛,家人對他的要求也百依百順的話,最終可能會造成對彼此的傷害,因爲家人總有滿足不了孩子的願望的時候,對於已經形成慣性思維的孩子來說,這時的拒絕會讓他產生心理落差,進而想通過自己和他人的努力來實現自己的願望。一旦這時孩子的願望實現不了時,他可能會採取一些極端的手段。
雖然這類案件較爲罕見,但每一位家長都應當藉此反思:你是否從孩子出生起就儘可能滿足其合理與不合理的要求。我們的家庭教育有一個應引起社會重視的問題,那就是家長應該學會對孩子說“不”。
第一,對孩子物質方面的不合理要求應該說“不”。現在,孩子的“收入”越來越豐厚,這些錢大部分被用來買玩具、買零食、玩遊戲機,甚至有的還花錢僱人做作業。他們在消費方面表現出的早熟令成人瞠目結舌。更可怕的是,有的家長以金錢作爲刺激或誘導孩子的手段,出現了以金錢取代教育的怪現象,力求最大限度地滿足孩子。這體現一種愛,但也是一種殘害:習慣於索取的孩子不懂得不勞無獲的道理,過早地產生了金錢萬能的思想,甚至養成了貪婪的習性,這恐怕是家長在無條件給予時所始料未及的吧。
第二,應該拒絕過多地給孩子提供幫助。獨生子女處於家庭關注的中心,這種特定的地位容易導致孩子產生依賴心理。在這種情況下,家長更應該培養孩子的自主、自立精神,而不應過多地給予幫助甚至事事包辦。然而並非每位爲人父母者都有這樣的認識。有的家長對孩子的幫助甚至擴展到學校的勞動課上,祖父、祖母齊上陣,代替孩子勞動。炎炎烈日下,白髮翁媼揮汗如雨,而“小皇帝”們卻在遠處樹蔭下嬉笑打鬧。這一幕該如何去評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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