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中學仍將“早戀”視爲洪水猛獸,並推出了制止“早戀”的校規。
日前,陝西省某中學獨創了“戀愛保證金”這一規定以預防“早戀”。該中學要求所有被校方認定有戀愛跡象的學生必須交納300元的“戀愛保證金”,如果學生在校期間不談戀愛,那麼一學期後學校將全額返還;如果學生沒有停止戀愛行爲,爲嚴肅校紀,該保證金歸學校所有。繼社會廣泛關注該校“戀愛保證金”徵收決定之後,當地教育局有關人員表示,將責成有關部門對這種做法進行糾正。
社會寬容與學校管理的矛盾
一位中學校長強調:“無論如何,學校都希望能維持良好的風氣、秩序,希望能配合家長對青少年進行引導和教育。但是,有些家長表現得太讓人失望!在學校向其反映孩子有戀愛的苗頭時,一些家長的態度表明,家長本身並不認爲中學生戀愛需要制止,他們默認或者說在助長學生的不良勢頭。”
在整個社會日漸崇尚自由與個性的時代,中學生的戀愛行爲很大程度是受到了社會過於寬容的影響。天津市第二中學的一位副校長表示:“異性學生之間的交往是正常的,但是中學生戀愛形成風氣,這絕對是不利於他們成長和學習的。面對這種情況,全社會都應該自我檢討:社會人的戀愛觀是否嚴肅,我們的言行舉止、媒體的宣傳與關注對青少年成長有沒有益處?學校制定校規校紀是爲了規範中學生的行爲,對待違紀行爲必須嚴肅、謹慎。我個人不贊成用經濟手段解決學生‘早戀’的問題,或許這樣做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作用,但是這絕對不是思想教育的正路。”他強調:作爲教育工作者,在對待中學生“早戀”問題上應該做到防患於未然,提前做好心理輔導工作,指導學生們正確地處理與異性同學的交往與交流,認識到學生的首要任務,明確人生目標。而一旦中學生陷入戀愛中,“就絕對不是罰款或者保證金能夠解決的問題了”。
教育界人士還認爲,已經成爲教師隊伍骨幹力量的青年教師們還缺乏處理問題的有效方法,許多與學生“打成一片”的青年教師往往忽視了嚴格規範學生的言行,這就導致了學校在中學生思想、行爲方面的引導力量不足。
“戀愛保證金”收費不合法
所謂“戀愛保證金”,對於沒有收入又缺乏經濟觀念的中學生而言,並不足以構成心理上的威懾力。不談戀愛,保證金退還;那麼是不是會反過來給學生一個心理暗示:只要花這300元,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戀愛了呢?
經濟時代的大潮席捲整個社會,不僅成年人習慣了量化、數字化的生活,中學生也正在一點點培養起自己的經濟觀念和消費觀念。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任何不正確的信息都可能導致中學生在認識方面發生扭曲。事實上,真正承擔“戀愛保證金”這一壓力的仍然是家長,學校的這一決定最先引起的也必然是家長羣體的反彈與抗議。把升級、學生違紀和金錢掛鉤,這顯然是不夠理智、考慮不周的決策。
天津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的公益律師馮莉在接受採訪時否定了“戀愛保證金”的合法性。她說:“這種徵收費用的方式本身就是錯誤的,以談戀愛的名義扣留學生的保證金也是違法的。學校管理學生,應該是從教育、輔導等方面入手,引導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和行爲。從營造積極進步的校園環境上講,中學生無論是否談戀愛,都只應該受到紀律的約束,而不是經濟上的限制。”
預防、疏導重於亡羊補牢
不僅教師和家長對收取保證金以杜絕中學生早戀現象表示不解,一些中學生也在聽聞這一新聞時茫然不知所謂。“戀愛是個人行爲,學校憑什麼界定誰是在談戀愛,誰又是分手了呢?如果交了保證金卻假裝分手,和沒有保證金的繼續戀愛有什麼區別嗎?”一名正在培訓班補習高一知識的學生肯定地說,“沒有學生會支持這種做法的,對防止早戀的作用倒沒看出來,不過學校這種做法讓人聯想到在同學中肯定埋伏着大量老師的眼線,一定會人人自危。”
南開大學社會心理學系管健博士首先肯定校方的出發點是善良而正直的,“然而,他們沒有看到這樣做的後果和影響。這種手段很難讓家長和學生們接受。中學生處在青春期心理變化比較明顯的時期,學校應該運用心理教育的手段讓中學生們學會與異性同學相處,學會如何在兩性社會裏生活。通過引導,讓中學生懂得人生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任務、需要做不同的事情,戀愛應該等到心理更成熟的時期再享受。”管健博士還表示,“普通的異性交往與戀愛是很難界定的,用‘戀愛保證金’約束中學生之間的戀愛行爲效果並不明顯,而且在操作過程中難度也很大。事實上,學校或者家長的過激行爲往往會起到反作用,激發他們的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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